信息不对称理论及其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应用
3.3.2设计合理的契约根据委托———代理理论,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契约关系,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实质上是订立契约的行为。为了确认和保证交易前后双方的利益均衡,设计一种合理的契约是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重要手段。其核心是要建立一种刺激一致性的信息机制,使委托人与代理人的目标一致。业主为了使承包商在其不能观察的行为中不会因为信息的不对称而损害自己的利益,要设计一种既能达到业主目的,承包商又愿意接受的契约。设计满足以下两个约束条件的激励合同,第一个约束条件是个人理性约束,又叫参与约束,也就是说要使承包商有积极性参与进来。第二个约束条件是激励相约约束,也就是说,要使承包商有积极性按照业主的希望,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努力工作。
3.3.3加强政府政策引导随着现代市场的日趋完善,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日益强化,从信息分析的角度,将政府纳入建筑市场作为实体,体现了政府通过有关信息调控业主和承包商的交易行为的作用。政府对建筑市场进行宏观调控是引导项目管理正常发展,解决逆向选择和败德行为的有效途径,尤其在当前中国发展市场经济、建立有序的市场之间的竞争机制过程中更重要。为此我们一定要贯彻国家相关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健全各类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做到门类齐全,互相配套,避免交叉重叠,遗漏空缺和互相抵触。同时政府部门也要充分的发挥和运用法律、法规的手段,培养和发展我国的建筑市场体系,确保建设项目从前期策划、勘察设计、工程承发包、施工到竣工等全部活动都纳入法制轨道。
3.3.4加强诚信建设诚信,是指一个人、一个单位的可靠性、社会责任感和可信任程度。在商品经济社会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及个人商业信用状况,以及整个社会经济信用关系的信赖、认可程度,是衡量某个国家、地区或经济组织的经济环境和运作状况及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因此,必须规范和整顿建筑市场秩序,逐步在建筑市场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业主和承包商均应树立诚信意识,对自身行为进行规范,加强相互沟通,着力解决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只有加强诚信建设,才能够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建立起一种相互信赖、相互认可的经济关系,才能降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发生的概率。
3.3.5培育公正、规范的中介机构为减少信息不对称,能够最终靠第三方即监理人员对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做监督和管理。监理人员具有专业上的优势,他们以自身信誉为保证,以信息服务为主要活动内容,是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的主要的因素。为此,要培育公正、规范的中介行业,建立起能使信息达到对称的机制。由行业协会建立“游戏规则”,对信息的披露做出系列的、明确的和具有可操作性的约定,增加信息透明度,使中介行业成为信息流中心,“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平台。